一、招标条件
本敖根道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青少年发展中心停车场障碍物拆除和恢复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ZCJY2020-031-DL),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包头市智泊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收费岗亭、围栏、标志物及地面的拆除及恢复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31-DL +敖根道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青少年发展中心停车场障碍物拆除和恢复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31-DL +敖根道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青少年发展中心停车场障碍物拆除和恢复工程施工:
(1)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
(6)法定代表人及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7月27日17:00至2020年8月3日17:00(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获取方法: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17房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上午9:00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2份,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
4)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5)法定代表人及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