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 110国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编号: 2020CG-113 ),已由项目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招标人为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10国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标段(包)数量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13+110国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标段(包)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3+110国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通过且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近三年内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5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法: 现场获取;
3、获取地点: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招标部)
4.获取方式: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下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拒绝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
(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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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0日15:30
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递交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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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0年9月10日15:30
开标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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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内容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联 系 人: 杜红
电 话: 0472-5110078
电子邮件: nmght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