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实验小学二部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的变更公告

原项目编号I4401000055003519001原项目名称东胜区实验小学二部建设项目设计标段
变更前内容

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文件提供建筑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注:1、依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2、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筑师执业及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须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文件中新入职人员须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扫描件)

2、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1,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3、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投标文件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变更后内容

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文件提供建筑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注:1、依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2、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筑师执业及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须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文件中新入职人员须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扫描件)

2、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3、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投标文件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否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否

重新上传招标文件,各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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