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道马驿线白旗至石窑子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乡道马驿线白旗至石窑子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次)已由 张家口市崇礼区行政审批局以 崇行审招核字第2018-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崇礼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崇礼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崇礼区区域内;
2.2项目概况:路线长约17.2公里,四级公路,原路基宽5米,路面宽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拟对该路段实施改造,改造后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路肩石2*0.2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3招标范围:进行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招标技术规范、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
2.4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工程施工项目相对应的施工图纸、设计成果资料、技术规范及施工图预算。
2.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项里程10km(或以上)的四级公路(或以上)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养护改造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近5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项里程10km(或以上)的四级公路(或以上)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养护改造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人共发布四个项目: 大朝线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乡道坝场线石窑子至红旗营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乡道马驿线白旗至石窑子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大朝线改建工程、乡道坝场线石窑子至红旗营改建工程、乡道马驿线和气营桥至驿马图段改建工程及乡道马驿线白旗至石窑子段改造工程双院制审查招标,各潜在投标单位只能报其中任意一个项目)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的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至 2019 年1月17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张家口市崇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崇礼区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1 月31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张家口市崇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崇礼区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温馨提示:建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完成注册报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验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崇礼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燕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口市崇礼区 地 址: 张家口纬三路世纪豪园
邮政编码: 076350 邮政编码: 075000
联 系 人: 王主任 联 系 人: 李若楠
电 话: 0313-4612312 电 话: 0313-5900102
传 真: 0313-4612312 传 真: 0313-5900102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
1)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在近5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项里程10km(或以上)的四级公路(或以上)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养护改造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近5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项里程10km(或以上)的四级公路(或以上)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养护改造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5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多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0分
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的表述欠妥,得0-6分;
|
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的表述一般,得6.1-8分;
|
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的表述全面,得8.1-10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0-6分
|
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1-8分;
|
项目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1-10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
计划安排
|
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0-3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1-4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5分。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10分
|
质量、安全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0-6分;
|
质量、安全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6.1-8分;
|
质量、安全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8.1-10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0-3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1-4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1-5分。
|
2.2.4(2)
|
主要
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得8分。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F=10;E1=0.2;E2=0.1。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评分标准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类似业绩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要求附录2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得8分。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信誉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要求的,得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