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公益宣传标识制作的变更公告

变更前
原项目编号* M1300000729014238001 原项目名称 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公益宣传标识制作
原公告发布时间 2019-12-06 11:30 原获取标书截止时间 2019-12-11 17:30
原投标截止时间 2019-12-16 14:30
原项目预算价 最高 428,056.91 元人民币
原标段预算价
NO 标段名 预算价 单位
标段1 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公益宣传标识制作 428056.91 元人民币
变更前内容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捌仟伍佰元整

小写:8500元

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变更后
变更公告编号 M1300000729014238001802 变更获取标书截止时间 2019-12-11 17:30
变更投标截止时间 2019-12-16 14:30 变更后开标时间: 2019-12-16 14:30 变更采购招标方式 变更少许内容
变更项目 最高 428,056.91 元人民币
变更标段
NO 标段名 预算价 单位
标段1 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公益宣传标识制作 428056.91 元人民币
变更依据 添加附件
变更后内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捌仟伍佰元整

小写:8500元

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注: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2注:账户名称: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张北支行

银行账号:10101800000022

注:投标人的保证金交纳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出,其他交纳方式无效(不接受网银转账),汇款人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必须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到20191215日下午16时,否则响应视为无效。

公示文件* 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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