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康保县2019年第十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已由
河北省人民政府
以
冀政增减挂钩函【2019】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保县丹清河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100%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康保县丹清河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DJZB20200816
2.1.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康保县2019年第十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袁顺恒行政村1标段;傅家营自然村和三代营自然村2标段的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前完工。
2.1.5管护期:竣工验收后5年。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标段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2.1.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会计报表附注)或2020年3月1日后从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日期:招标公告发布以后)。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2019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③各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3-26 10:14
至
2020-04-0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4-21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