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康保县康巴诺尔湖北部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
已由
康保县行政审批局
以
康行审发【2019】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康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招标编号:XDHBZB20005
2.2工程名称:康保县康巴诺尔湖北部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
2.3工程内容:项目总面积541901平方米,包括生态停车场、绿化、生态修复、亮化、广场等工程。
2.4建设地点:康保县公园路南部尽端,滨湖路南岸;康巴诺尔湖北部
2.5建设单位: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合同估算价:监理1100000.00元
2.7发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分为1个标段。
2.9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且保修结束止
2.2招标范围:项目总面积541901平方米,包括生态停车场、绿化、生态修复、亮化、广场等工程。
上述工程内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附网站查询彩色截图)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1.4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报名在先的投标企业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3-27 10:00
至
2020-04-02 18: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4-16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