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康保县康巴诺尔湖北部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
已由
康保县行政审批局
以
康行审发【2019】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康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招标编号:XDHBZB20004
2.2工程名称:康保县康巴诺尔湖北部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2.3工程内容:项目总面积541901平方米,包括生态停车场、绿化、生态修复、亮化、广场等工程
2.4建设地点:康保县公园路南部尽端,滨湖路南岸;康巴诺尔湖北部
2.5建设单位: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合同估算价:79151088.16元
2.7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9资金来源:县政府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10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前完工
2.11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内容:项目总面积541901平方米,包括生态停车场、绿化、生态修复、亮化、广场等工程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附网站查询彩色截图)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2019年至今任意月份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3-27 10:00
至
2020-04-02 18: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4-16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