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崇礼区金莲花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千亩金莲花种植基地和烘干车间)
,招标人为
张家口崇礼区扶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该项目总投资1030.33万元,其中河北省配套资金993.01万元,北京市帮扶资金37.32万元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崇礼区金莲花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千亩金莲花种植基地和烘干车间)-烘干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金莲花种植基地苗木购置,水利配套设施和种植基地围栏及苗床和苗木运输工具,金莲花种植基地翻地、地膜、肥料等种植所需相关设施。2.烘干车间用原坝顶村国家资金建设的养殖场进行改建(硬化院面、车间地面、配电等),并购置烘干设备一套、分装设备一套。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购置烘干设备一套。
项目的建设地点:崇礼区石窑子乡板申图村、坝顶村。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设备制造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制造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是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2018年度或2019年度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0年4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1.4其他要求: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6-29 10:00
至
2020-07-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7-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