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0年张家口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项目
已由
沽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以
批准建设文号沽行审建项字【2020】118号等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电代煤气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补助资金、省“双代”补贴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电代煤气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1、沽源县黄盖淖镇黄盖淖村和九连城镇半拉山村;
2、下花园区4个乡;
3、蔚县南留庄镇南留庄村;
4、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东望山乡;
5、阳原县高墙乡、浮图讲乡及西城镇;
6、怀安县柴沟堡镇、第六屯乡、渡口堡乡和左卫镇;
7、涿鹿县涿鹿镇、保岱镇、辉耀镇、河东镇、栾庄乡;
8、张北县二台镇、二泉井乡、油蒌沟镇、台路沟乡、小二台镇;
9、怀来县狼山乡、新保安镇、土木镇、东花园镇、小南辛堡镇;
10、张家口经开区沈家屯镇;
11、赤城县镇宁堡乡大边村、丁字路村、仝家窑村、西栅子村;赤城镇田家窑村、小营村、郑家庄村、沃麻坑村、浩门岭村、东万口乡、卧龙海村;龙关镇椴木沟村;雕鹗镇雕鄂村、上虎村、水碾铺村、下虎村、小雕鄂村、朱家窑村;
12、崇礼区;
13、宣化区(一期)贾家营镇、江家屯乡、深井镇、赵川镇、李家堡乡、春光乡、崞村镇;宣化区(二期)赵川镇。
建设项目及内容:符合十三个县的批复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开竣工时间:总工期:67日历天;勘察:5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0年8月26日-2020年8月30日,初步设计:5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4日;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10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9日,施工:42日历天,计划工期为9月20日-10月31日(如遇疫情等原因,工期可以协商。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及总监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勘、初设及概算、协助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详勘、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工作】、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施工的全部工作、监控预警平台建设,达到满足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整体移交。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其中, 勘察资质须具备如下资质之一即可: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如下资质之一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输变电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如下资质之一即可: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或具有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或具有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岩土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或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一项近五年(2015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电力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项目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满足以上要求即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设备采购及监控预警平台建设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设备采购供应及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可以由具有相应能力的设计或施工单位完成,也可以由具有相应采购能力和监控预警平台建设能力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来完成。
3.1.2财务要求:无。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1日12:00至2020年8月7日23:00,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4.3本项目招标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
4.4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拟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ebpr.cn注册登记、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bzjk.86ztb.com报名,并自行接收招标文件,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3其他要求:无。投标人注册登记: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之前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完成,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全市试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及批复的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招标。拟投标的单位,须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投标,步骤如下:登录网站首页,在招标公告频道找到本项目,然后点击【我要投标】-【个人登录】,从个人空间【去单位】,按提示报名。 如果是首次参加电子投标,【单位免费注册】、【个人免费注册】(法人代表和工作人员)。采购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招标操作咨询交易平台。交易平台注册:17731394439(电子招标投标的注册事项问答)交易平台招标:17731394469(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事项问答) 交易平台投标:17731394489(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事项问答) 交易平台服务:17731394469(电子招标投标的交易中心公共服务事项问答) 交易数字认证:18601296139(电子招标投标的数字认证事项问答) QQ服务:2328591235 电子邮箱:2328591235@qq.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CA加密投标,于2020年8月20日10时30分前使用CA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评标现场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现场投标。
5.3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站前西大街16号市民中心4楼)
5.4逾期或未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设备采购供应及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可以由具有相应能力的设计或施工单位完成,也可以由具有相应采购能力和监控预警平台建设能力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来完成。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7-31 12:00
至
2020-08-07 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8-2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