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市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人掩物资库人防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
1.1 项目名称:市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人掩物资库人防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1.2 磋商内容: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和配套设计及本工程其它相关设计服务。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DHBZB20023
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900000.00元。
1.6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项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并进行评审,初步评审15日历天内出正式图纸
1.9供应商资格要求:
1.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合同,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合同。
1.9.3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9.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1.9.5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须包含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如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须提供税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
1.9.6须提供缴费所属期为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牵头单位证明材料);
1.9.7须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7月1日后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需同时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文件规定包括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
1.9.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记录查询(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如联合体投标,需查询联合体所有成员的)
1.9.9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均上传原件扫描件。
1.9.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4)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1.9.11本工程设计招标对未成交人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0供应商报名要求:
凡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上完成注册,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验证,并要求投标单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用项目管理V3.0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注册登记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投标人注册登记:(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之前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平台通用项目管理V3.0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完成并报名,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引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请示》及批复的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招标。拟投标的单位,须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报名投标。步骤如下: 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在招标公告频道找到本项目,然后点击【我要报名】-【个人登录】,从个人空间【去单位】,按提示报名。 如果是首次参加电子投标,【单位免费注册】、【个人免费注册】(法人代表和工作人员),注册完成提交后至电17731394469核验资料,核验通过后远程办理平台CA,联系电话18601296139。
1.11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地点
1.11.1下载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9:00至2020年7月15日下午17:30 (北京时间)
1.11.2下载地点:《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注册登记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2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缴纳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企业基本账户电汇或转帐
1.12.1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备注: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银行保函原件。
1.12.1企业基本账户电汇或转帐
账户名称: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5086800104001101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康保县支行
联系电话:0313-5525089
供应商须向指定的银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备注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保证金”字样(项目名称及标段可简写)。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文件规定包括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附于响应文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1.13 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 上午9: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投标)文件
1.14磋商时间:2020年7月21日 上午9:30
1.15磋商地点: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第1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16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采购人: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康保县建设大街
联系人:刘军
电话:0313-55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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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沈家屯镇领秀城小区一期东门23号商业楼5层
联系人:张鑫 电话:0313-20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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