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暖气改造(EPC)服务项目的变更公告(2)

变更前
原项目编号* M1300000729016137002 原项目名称 人防暖气改造(EPC)服务项目
原公告发布时间 2020-07-02 09:00 原报名截止时间 2020-07-08 17:00
原投标截止时间 2020-07-13 16:00 交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0-07-12 16:00
原项目预算价 最高 288,000.00 元人民币
原标段预算价
NO 标段名 预算价 单位
标段1 人防暖气改造(EPC)服务项目 288000 元人民币
变更前内容

1. 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具备:供暖设备的销售或施工)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   设计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市政工程或综合)资质证书;

4.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变更后
变更公告编号 M1300000729016137002802 变更报名截止时间 2020-07-08 17:00
变更投标截止时间 2020-07-13 16:00 变更后开标时间: 2020-07-13 16:00 变更交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0-07-12 16:00
变更项目 最高 288,000.00 元人民币 变更采购招标方式 变更少许内容
变更标段
NO 标段名 预算价 单位
标段1 人防暖气改造(EPC)服务项目 288000 元人民币
变更依据 添加附件
变更后内容

1. 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   设计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综合)资质证书;

4.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公示文件*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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