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3 10:16:56

  • 所属项目: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
  • 所属标段: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
  • 标段调整前
    标段名 预算价 单位 投标有效期(天)
    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 45541356.48 元人民币 90
    标段调整后
    标段名 预算价 单位 投标有效期(天)
    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 45541356.48 元人民币 90
  • 补充资料摘要:
  • 由于内容修改,原相关内容无效,以新内容为准。

    修改内容为:

    1.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内容:1.1.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范》中第4.2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要求 现修改为 :参考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自行配备

      2.删除:7.2.1中“(4.2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4.2.1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设有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资料员及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条文说明:4.2.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因此,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负责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及现场协调工作,其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数量配备和人员素质(技术水平、实践经验、组织协调能力等)应满足工程的规模、性质、工程建设实施形式的要求。 4.2.2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岗位责任制。 条文说明:4.2.2建设单位应建立与建设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法定代表人质量责任制度、项目管理机构质量责任制度、项目管理机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工程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工程质量文件归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机构工作岗位应设置清晰,工作量化、细化,岗位职责分明,责权一致,责任到人。 4.2.3工程开工前,应将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职责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若上述管理人员需更换,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且后任管理人员应继续行使合同规定的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否定原授权人在职期间已签署的文件。 条文说明:4.2.4建设单位不得因现场人员的变动,而否定原授权人员在职期间签署的文件。)”的内容。

      3.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日期不变。

  • 公示文件: 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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