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一期)项目
已由
沽源县行政审批局
以
沽行审建项字【2020】1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沽源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北京市补偿资金及河北省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沽源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 招标编号:TAHP-2020-ZB-HBZJK-074;
2.2工程名称: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一期)项目-监测;
2.3工程内容:包括坡面土壤侵蚀监测、水质水量监测和治理效益监测,监测方法采用现场调查、巡查、定点监测等方法。监测频率为一年6~8次,汛期每月监测1次;
2.4建设地点:沽源县小厂镇、莲花滩乡;
2.5建设单位:沽源县水务局;
2.6资金来源:北京市、河北省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服务期限:施工工期预计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财务要求:具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或2019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0年9月1日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附网站查询下载打印页或截图打印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内)。
3.5 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25 10:30
至
2020-09-3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0-20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