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蔚县公安局智慧交管工程
已由
蔚县行政审批局
以
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蔚县公安局智慧交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蔚审建招核【2021】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蔚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蔚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前端采集设备、机房网路和储存设备、系统平台建设、指挥中心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安全系统6个部分。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蔚县。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3月底竣工。
质量要求:合格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1年10月1日以后出具的);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一天,投标文件中附网站下载打印件或截图);
3.5其他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中级或以上职称(包括计算机、电 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能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根据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采取电子方式招投标,拟投标的单位须在“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报名,并在“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接收招标文件。
投诉及质疑联系方式:苗女士 13131397314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0-19 13:00
至
2021-10-26 1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10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