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曲长城村“四位一体”集中安置区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 2021-04-12 09:10:44

阳原县曲长城村“四位一体”集中安置区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原县曲长城村“四位一体”集中安置区项目(二期) 已由 阳原县发展改革局阳发改审批【2019】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原县众力扶农开发有限公司揣骨疃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出让金、扶贫基础设备项目资金 ,出资比例为 9:1 ,招标人为 阳原县众力扶农开发有限公司揣骨疃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XDHBZB21006
2.1.2工程名称:阳原县曲长城村“四位一体”集中安置区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
2.1.3建设地点:阳原县揣骨疃镇曲长城村路北
2.1.4建设单位:阳原县众力扶农开发有限公司揣骨疃分公司
2.1.5合同估算价:77900190.00元,第一标段50608270.07元,其中工程勘察费350500.00元,工程设计费395000.00元,工程施工费49862770.07元;第二标段27291919.93元,其中工程勘察费81000.00元,工程设计费91000.00元,工程施工费27119919.93元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标段名称:第一标段新建住宅楼、储藏间及相应室外附属工程;
第二标段新建学校、住宅楼、储藏间、人防车库工程及相应室外附属工程。
2.1.7资金来源: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出让金、扶贫基础设备项目资金,出资比例为9:1
2.1.8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其中勘察周期为1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
2.1.9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2.2.1工程内容:二期占地面积29776.20平方米,主要新建7栋住宅楼(15#-21#楼),储藏间(176 间)及小学,安置312户,二期建筑面积31390.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622.52平方米,包含住宅(二期)23444.58平方米、 储藏间(二期)2904.00平方米、小学1273.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68.10平方米,全部为住宅地下室,并相应建设室外道路硬化、场地绿化、亮化等附属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主要新建5栋住宅楼(17#-21#楼),建筑面积约20837.4平方米,储藏间135间,建筑面积约2227.5平方米;并相应建设室外污水管网、给水管网、采暖管道、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等附属配套工程。第二标段主要新建学校,建筑面积约1273.94平方米,新建2栋住宅楼(15#-16#楼),建筑面积约6375.28平方米,储藏间41间,建筑面积约676.5平方米;人防车库工程及相应建设室外污水管网、给水管网、采暖管道、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2.2.2发包范围:本项目各标段全部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还需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4月1日后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附网站查询彩色截图,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4)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6.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其中的一个标段,以标段评标前后顺序为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4)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4-13 09:302021-04-19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05-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原县众力扶农开发有限公司揣骨疃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揣骨疃镇镇政府院内(130700) 地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沈家屯镇领秀城小区一期东门23号商业楼5层
邮编: / 邮编: 610100
联系人: 王彦君 联系人: 张鑫
电话: 17330139121 电话: 0313-201541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1096102998@qq.com 电子邮件: 12547611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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