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家庄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 2021-05-14 17:15:00

吉家庄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家庄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蔚县行政审批局蔚审建核字【2020】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蔚县吉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蔚县吉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吉家庄镇四村
工程规模: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官网工程,建筑面积812平方米。日处理规模2500立方米,新建污水管网18140米,其中DN800污水管1200米,DN600污水管6280米,DN400的污水管10660米。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 (2)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 (3)根据审图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4)提供招标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及预算编制、设备采购清单等。 (5)提供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施工总承包:把最终设计成果文件转化为永久性工程,包括工程的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施工总承包。
设备采购及安装:依法采购本项目最终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并安装,达到使用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工程结算与验收。 
合同范围内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承包方应按规定完成报送、行政审批。
其他相关事宜。
质保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 本) 注: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1.2财务要求:提供 2019 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人需具备四表一注)或于2021年1月1日之后基本户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3.4设计业绩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至今类似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或类似污水处理项目设计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可以是单独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 EPC 工程总承包中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和中标通知书。 3.5 施工业绩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类似市政工程排水工程或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或同类EPC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和中标通知书。

3.1.4信誉要求:3.6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存在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事业单位不需提供)

3.1.5其他要求:3.7 其它要求:①2020 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企业依法纳税证明凭证;②2020 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社会保障资金(至少含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含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①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2)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5)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资格审查项中的信誉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5-17 09:002021-05-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06-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蔚县吉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银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吉家庄镇 地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明德北路34号境门住宅小区7号楼2单元190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晓东 联系人: 隗小晴
电话: 18032381118 电话: 0313-5954466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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