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阳原县经济开发区新建用电专线(揣骨疃变电站至经济开发区)10kV配电工程二次
已由
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阳原县经济开发区新建用电专线(揣骨疃变电站至经济开发区)10KV配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阳发改审批{2021}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原弘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340万元。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阳原弘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架设10KV线路11.5公里(其中137#至141#Ⅱ型及铁路段导线选用LGJ-240/30型钢芯铝绞线1公里,其余导线选用JKLGYJ-10KV-240/30型架空绝缘导线10.5公里),代表档距50米,组立15米预应力水泥电杆91基,组立18米铁塔3基(其中1#杆至12#杆杆路只换导线)。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授权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出具基本户开户银行2021年5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中任意一日,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6-25 00:00
至
2021-07-0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7-16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