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涿鹿县2022年采暖季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无烟煤供货企业项目
已由
涿鹿县人民政府
以
涿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2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张家口涿鹿县发改局
,建设资金来自
居民自筹及县财政补贴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张家口涿鹿县发改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涿鹿县2022年采暖季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无烟煤供货企业,完成2022年-2023年采暖期无烟煤供应;涉及共计17个乡镇:南山区的河东镇、谢家堡、蟒石口镇、大河南镇4个乡镇和卧佛寺、黑山寺、矾山镇、张家堡镇、涿鹿镇、东小庄镇、五堡镇、温泉屯镇、保岱镇、武家沟镇、大堡镇、辉耀镇、栾庄乡,最终吨数以涿鹿县农业农村局确村确户数据为准。
2.2招标范围:涿鹿县2022年采暖季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无烟煤供货企业,完成2022年-2023年采暖期无烟煤供应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5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载有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资金、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含基本存款账户内容的相关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3、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01月0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须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
4、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01月0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23 09:00
至
2022-05-2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1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