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康保县自来水水质提升项目施工
已由
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康保县自来水水质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康发改[2021]2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剩余部分地方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给水厂厂内。
建设规模:800平方米(计容面积1600平方米)。新建水质提升处理车间,一幢。钢结构,地上一层,总计容面积1600平方米。
计划工期:自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全部内容。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
失信与违法记录;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应出具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2022年6月1日以后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查询时间截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29 09:00
至
2022-07-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