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阳原县西沙河河道综合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阳原县行政审批局
以
阳发改审批【2022】9号 阳审建【2022】0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本方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编号:RYZB-2022-070
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阳原县
2.1.3建设规模:河道治理总长度 10070 米、输水管线 3450 米,新增河道槽蓄工程、防洪工程、岸坡工程、电气及照明、给排水、垃圾清运、桥梁修缮和其他服务工程等,以及建立大数据防洪平台、大数据排涝平台和河道水生态智能维护平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计划工期:2023年5月31日前完工。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2 年7月 1 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经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如不符合以上要求,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备市政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为准(需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不能提供,则需提供本地相关不能缴纳社保原因证明材料)。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7-29 09:00
至
2022-08-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19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