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氢能产业创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 2022-08-26 22:23:44

张家口氢能产业创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氢能产业创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张家口氢能产业创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张行审字〔2022〕2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奥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以财政资金统筹为主,自筹资金为辅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奥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空港经济技术开发起步区,纬三路以南,锦绣路以北,中心路以西,华阳路以东。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8011.88㎡ (约72.02亩),总建筑积为34622.56㎡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3218.06㎡ ,地下建筑面积为1404.50㎡。
其中新建1号综合厂房9071.387㎡、2号厂房4702.26㎡、3号厂房2384.64㎡、4号库房117.00㎡、6号厂房12544.78㎡、7号综合动力站4213.50 ㎡(含地下建筑1404.50㎡)、8号配套用房1643.00㎡及基础配套设施,购置园区配套设备。(不包含光伏安装、外电网及变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设计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2招标范围:张家口氢能产业创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含的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
(1)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安装至工程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质量要求:
设计: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施工: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3.5、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施工项目经理不可兼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2财务要求: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7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厂房或园区类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络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提供3.5条、3.6条的证明材料 4.8.联合体的主体最多为两家单位. 4.9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27 09:002022-09-0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9-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奥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市开发区高新路九号院商住小区5号楼1号底商101号房间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夏雨 联系人: 薛志辉
电话: 15076001124 电话: 1733392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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