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科技创新园区项目(东阳道、永福路北延、支二十一、二十二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算审计)
已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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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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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怀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怀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项目编号:XY202302ZZFU0004;
2.2项目名称: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科技创新园区项目(东阳道、永福路北延、支二十一、二十二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算审计);
2.3项目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怀来县;
2.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河北省及地方相关规范及标准并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竣工结算(决算)报告止;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东阳道、永福路北延、支二十一、二十二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结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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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02月0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高级职称且注册单位应为投标人本单位;
3.1.5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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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17 09:00
至
2023-03-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0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