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第一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第二包: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企相符;
(4)第三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组织,其中,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省级总监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5)第四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设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无不良业绩。
(6)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7)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法人和被授权代理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报名时携带的资料必须与政府采购网注册信息一致)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四包)、项目负责人岗位或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第一、二包)、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四包)、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核通过页面截图及以上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到黑龙江永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301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永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发街200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7年8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