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01标段投标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02标段投标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监控主机、监视器、监控探头、一键报警和入侵报警)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针对以上产品唯一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一个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02标段还应提供: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5月23日至2017年05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人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前连续一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16年4月-2017年4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前连续一年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16年4月-2017年4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购买招标文件前连续一年(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7、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8、投标人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出示网站截图。
10、02标段还应提供: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
11、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说明:(1)一个投标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只能选择标段靠前的一个标段作为中标标段,其他标段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以此类推。
(2)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新公司不足一年的按月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 上午 10:00
投标地点:四子王旗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 上午 10:00
开标地点:四子王旗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