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锡盟分行金库改扩建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74号
3.建设规模:扩建建筑面积540平方米,其中:库房区360平方米(包括:现金区124平方米、寄库区138平方米、贵金属区29平方米、缓冲区34平方米、业务交接区35平方米)、保险箱区90平方米、一般凭证区90平方米。具体招标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金库建设土建工程、室内外装修改造工程、电照工程、网络及电话系统、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拆除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6.项目总投资:约355万元。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近三年(2016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类似工程项目合同业绩;
5.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6.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资审安排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到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楼商业楼7层市场部进行报名。
2. 报名时需携带: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5)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打印件);
(6)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本招标公告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配套合同并加盖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
3.资格要求中其他材料;
(1)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备案,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得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4 月 30 日 14时 00 分,地点为兴安北路与爱民街交叉口南卫校北楼第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行内网讯》上发布。此公告只在以上网址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联系人:辛先生
电 话:0471-6940621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楼商业楼7层
联系人:雷世军
电 话:0471-3827322转6068;189471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