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质工程灯具采购的变更公告

变更前
原项目编号* E1500000701005117001 原项目名称 2020年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质工程灯具采购
原公告发布时间 2020-07-13 09:00 原报名截止时间 2020-07-17 17:00
原投标截止时间 2020-08-03 09:30 交保证金截止时间
原项目预算价 最高 720,000.00 元人民币
原标段预算价
NO 标段名 预算价 单位
标段1 2020年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质工程灯具采购 720000 元人民币
变更前内容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原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同类产品)经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

变更后
变更公告编号 E1500000701005117001801 变更报名截止时间
变更投标截止时间 变更交保证金截止时间
变更项目 最高 720,000.00 元人民币 变更采购招标方式 变更少许内容
变更标段
NO 标段名 预算价 单位
标段1 2020年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质工程灯具采购 720000 元人民币
变更依据 添加附件
变更后内容

变更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同类产品)经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

电子报名应提交(上传)的证明文件、资料、证书、证件部分的第9项:投标人应提供(同类产品)经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因无法系统修改,请投标单位上传投标人应提供(同类产品)经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除以上变更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公示文件*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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