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43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776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9〕30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林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呼和浩特市云中路连接线与乌海大街交汇处,顺接云中路连接线工程,经沙梁子村、什不更村、后毛道村、哈沙图村、草场村,终点止于巴丹营村南侧(机场互通立交南侧),接规划的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全长29.435公里。
全线在三环路(土默川)、什不更、沙尔沁和机场设置4处互通立交。
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3.0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土地勘测定界、林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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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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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测定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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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测定界服务(包括公路界桩埋设、勘测定界报告含补充耕地勘界报告及补耕方案、宗地图编制、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建设用地手续组件、报批等相关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必须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完全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土地报件和实际征地相关工作的要求;
(2)同时负责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完成勘测定界内、外业技术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等调查工作(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要细化到嘎查、村);
(3)项目用地勘界、宗地图、建设用地手续组件及报批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修改、上报等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批复等;
(4)若本项目不符合项目所在地土地总体规划,还应按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有关部门审批,直至符合项目要求;
(5)草地勘测定界工作,草地调整等外业工作,编制相关文件;
(6)招标人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土地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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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勘测定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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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地勘测定界工作、林业调查等外业工作;
(2)《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木采伐调查设计)的编制工作(含评审,并协助完成审批等工作);
(3)协助招标人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及相关组件、协助完成本项目林地审批和验收并取得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及相关批复文件;
(4)配合招标人接受并解答林业部门的各种林地使用检查、监督,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等事宜;
(5)为取得征、占用林地批准文件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编制报批所需文件资料;
(7)按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协助招标人办理征占用草原审批相关手续(不含草原勘测定界工作)。
(8)招标人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林地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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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方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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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及服务工作,确保土地复垦方案顺利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并取得相关批复。
(2)组织评审会议,同时负责按相关规程的要求完成内、外业技术工作等。
(3)招标人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土地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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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允许中多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下午17时30分,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在线报名。
4.1报名投标流程
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查看【账号注册及CA办理】,按照流程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
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办理CA详细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平台联系电话:15661034230 ,15661264230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58号内蒙古招标采购协会(商品交易中心对面),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上传购买标书收据凭证方可查阅电子招标文件。
(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费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招标文件费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标段名称。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收款单位: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新城区支行
账 号:15001706632052501485
行 号:10519107108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投标单位账号完成提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9时30分
5.4 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9:00-9:30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5.5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土地勘测定界服务标段投标人需提交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林地勘测定界服务标段投标人需提交金额为人民币0.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土地复垦方案服务标段投标人需提交金额为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6.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区如意开发区机场高速路南路126号
电 话:0471-2212159
传 真:0471-2212159
邮 编:01001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政编码:010051
电 话:0471-2305796
联 系 人:付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60、15848388929、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杨先生、刘先生
网 站:www.nm-highway.com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