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JC-2021-21
内蒙古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就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地址:呼和浩特。
3、项目内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工程进行审计、跟踪审计、项目管理、项目评估、项目成本管理以及项目工程造价测评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65日历天
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选定数量:本次竞争磋商选定四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 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 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大厦 A座2515室
3、报名时所需资料
审查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
(3)开户许可证
(4)资质证书;
(5)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截图。
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3份。(2)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3)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4)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9:30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网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1年10月29日9:30前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投标保证及招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
(3)电子交易服务费:成交单位需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大于50万需缴纳800元/标段/次,成交金额低于50万需缴纳500元/标段/次,电子交易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注:内蒙古网佳电子交易平台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内蒙古网佳招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账 号:0602004109200022157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军区支行(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日期)
开票联系电话:0471-3261228
邮箱地址:wjzbcw@126.com
(4)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每标段每家投标人需(在下载招标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响应服务费。
注:投标人应承担其响应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宁博
联系电话:0471-6922784
代理机构:内蒙古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宝俊
联系电话:13327105573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编号/标段编号) 投标报名,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