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0 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国道110 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8﹞798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项目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和资金构成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0﹞587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G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的通知》(内交发﹝2020﹞3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本项目现为初步设计待批阶段。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公路的终点,终点为国道110 线包头段一级公路起点。路线起点桩号K542+900,终点桩号K593+505.857,路线全长约50.606Km。全线共设大中桥1110.4 米/9 座,简易互通式立体交叉2 处,分离立交9 座(含与京包客运专线K541+620、唐呼铁路K921+670、京包客运专线K533+800、唐呼铁路K914+750交叉的两座分离立交),设主线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治超检测站1处。起点段新开线3.7Km,绕行察素齐镇以南新开线长约16.1 公里,其余段落均为利用现有二级公路改造加宽段,长约30.806公里。
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计算行车速度80Km/小时。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2.2 采购范围:国道110 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2.3 标段划分:国道110 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第二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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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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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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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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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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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大中桥、小桥、涵洞、路基等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防洪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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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编制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提交报告。
2.5质量要求:所提交的报告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确保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2)业绩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信誉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人员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已经在本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报名,否则按无效采购处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在线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在线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采购文件费,将采购文件费支付凭证上传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4.2获取采购文件流程
4.2.1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主体免费注册】注册公司账号、【个人免费注册】注册法人账号及个人账号)→最新采购采购公告→本项目采购公告→【我要报名】 →编辑报名文件: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受 →检查确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采购文件发出后→供应商登录个人账号在单位空间急办事项中接收并上传标书费支付凭证→待审核通过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2)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能体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方式彩色扫描件。
4.2.2 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4.2.3采购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文件费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在汇入采购文件费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标段编号。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收款单位: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新城区支行
账 号:1500 1706 6320 5250 1485
行 号:1051 9107 1081
4.3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首先请用户先注册并完善好公司账号、法人账号及个人账号的相关基本信息资料并申请验证后,由授权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现场办理信息库入库审核及(CA)数字证书或联系平台邮寄至办理地址由工作人员办理后寄回: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扫描件);
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扫描件);
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印章采集页(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数字(CA)认证→印章采集页模板);
办理CA授权委托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
平台使用诚信承诺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诚信承诺书);
注:必需授权委托人本人办理此相关事宜(如遇不符将不予办理)
办理CA详细资料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CA数字认证】
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的具体规定,按照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规定为准!
平台联系电话:15661034230、15661264230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58号内蒙古招标投标协会(商品交易中心对面),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其他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供应商单位账号完成提交。
5.3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9:30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10:00
5.4 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2021年4月6日上午9:30-10:00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过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5.5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 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购买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5.7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每标段成交供应商需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大于50万需缴纳800元/标段/次,成交金额低于50万需缴纳500元/标段/次,电子交易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电 话:0471-2305785
联 系 人:陈 璠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76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