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临河)段公路工程二次土地预审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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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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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车购税、自治区本级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临河)段公路工程二次土地预审服务采购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资金来源:中央车购税、自治区本级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预算:153万元(含税);
(6)服务期限:本项目取得土地预审批复后至取得所有工程不动产权登记证;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8)服务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哈业胡同镇、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五原县。
2.2招标范围:二次土地预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依据批复的两阶段初步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二次土地预审组件逐级申报及相关补正工作并取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预审的批复。
(2)完成本项目土地预审手续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编制、申报。
(3)完成所有二次土地预审相关工作的伴随服务。
(4)本合同费用包含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二次土地预审手续所需的人员工资、各种津贴及加班、技术服务费、现场费用(包括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通讯费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各种管理费、保险、利润和税金、专家评审费,评审会务费用、不可预见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向有关部门调阅、购买相关技术资料成果、图纸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5)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土地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服务工作完成后,按照业主要求提供完整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成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并具有足够资质和能力有效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五)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六)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七)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30 09:00
至
2023-11-0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471900275910304
行号:308191036114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21 14:00:00
,地点为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