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3巴彦淖尔市城北客运站至金川大道段升级改造工程前期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213巴彦淖尔市城北客运站至金川大道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213巴彦淖尔市城北客运站至金川大道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能源发[2023]171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项目前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项目前期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前期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起点位于省道213线城北客运站处,沿既有S213线向东,四季青市场、国道110绕城线互通、马道桥,终点止于临河区解放西街与金川大道平交路口处。全长3.7公里(利用现有一级公路升级改造),全线设国道110绕城线互通立交1处,中小桥各1座,涵洞4道。采用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42米(马道桥互通圈内不设置非机动车道,路基宽度39米)。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Ι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2.2计划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或招标人另行约定的时间。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6个标段,划分数据如下表: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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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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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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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土地预审手续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
2、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本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3、相关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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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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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基本农田补划、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及压矿评估、建设用地组件报批及相关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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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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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
2、办理社会风险评估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
3、相关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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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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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本项目征占用林地、草地调查统计工作,提交相关成果文件,按要求办理征占用林地、草原手续、完成本项目林地、草地审批和验收工作;
2、完成本项目征占用林地、草地阶段全过程服务;
3、完成与前两项有关的所有征占用林地、草地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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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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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评审;
2、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
3、相关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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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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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选址手续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
2、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
3、相关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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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TDYS标段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至少同时具有“工程测量”和“界限与不动产测绘”两项);
TDXG标段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至少同时具有“工程测量”和“界限与不动产测绘”两项);
SHWD标段要求:具有编制、报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能力
LCBP标段要求: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HJPJ标段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相应能力。
XMXZ标段要求:具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文)的规定,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其他要求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转借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经查实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相应责任,赔偿对招标人及建设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3.1.7严禁中标人将项目转包或违规分包,经查实按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企业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3.1.8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下午17时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报名。
4.1报名投标流程
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查看【账号注册及CA办理】,按照流程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办理CA详细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平台联系电话:15661034230 ,15661264230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58号内蒙古招标采购协会(商品交易中心对面),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17:00(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上传报名资料审查通过后方可查阅电子招标文件。
(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上传报名资料后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缴纳文件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现场踏勘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8日9:30时。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58号内蒙古招标投标协会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9:30时
开标地点: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线上开标。
远程解密:投标人2023年4月18日上午9:30至10:00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5:00时,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提交TDYS标段4千元、TDXG标段8千元、SHWD标段1千元、LCBP标段1千元、HJPJ标段1千元、XMXZ标段1千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 银行转账或保函
采用银行转账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舜和国际支行
行号:1041 9100 3339
账号:1540 5146 3094
注: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可简写)。
采用保函时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因疫情防控要求,银行保函原件无需提供,只需将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上发布。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7.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电话:0478-8788616
邮政编码:015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项目前期服务中心
地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478-8958816
邮编:015000
招标代理:内蒙古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C座写字楼17A22室
联系人:郎伟达
电话:0471-5314181/18904712071
邮编:01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