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三环路新增雨水和污水泵站及连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20 11:26:18

招标公告
国统项目编号:
E1500000701010672
国统招标项目编号:
E1500000701010672002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三环路新增雨水和污水泵站及连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 项目编号 HSNMG23D-003-23-313 项目地点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玉泉区 
3 招标公告编号 E1500000701010672002001 集中开标地点*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新城区 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呼铁党校南楼(交通岗亭南50米)
4 审核批准文号 /
内容及标段情况(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NO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标书售价预算价标段统计分类*投标有效
*
日历天
服务期*
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单位金额
1E1500000701010672002001呼和浩特市三环路新增雨水和污水泵站及连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500.00元人民币200,000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水土保持90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2E1500000701010672002002呼和浩特市三环路新增雨水和污水泵站及连接工程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500.00元人民币190,000工程/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建设安全管理90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内容

呼和浩特市三环路新增雨水和污水泵站及连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招标公

招标编号:HSNMG23D-003-23-31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呼和浩特市三环路新增雨水和污水泵站及连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HSNMG23D-003-23-313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市三环路新增雨水和污水泵站及连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标段(包)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002呼和浩特市三环路新增雨水和污水泵站及连接工程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标段(包)内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三环路新增雨水和污水泵站及连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投标人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

002呼和浩特市三环路新增雨水和污水泵站及连接工程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标段(包)内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投标人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通过相关监管平台备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工程咨询单位,并具有由相关部门颁发的符合呼和浩特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条件的备案证明文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含)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的培训证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7日17:30时

获取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20日至2023年92717:30时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在线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投标流程

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查看【账号注册及CA办理】,按照流程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

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报名需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

1标段:

1经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需写明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4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

2标段:

1经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需写明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4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相关监管平台备案的登记备案页截图(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相关部门颁发的符合呼和浩特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条件的备案证明文件;
(5)项目负责人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含)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的培训证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递交方法: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线上递交

递交地址: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09时30分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进行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方式: 电子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首先请用户注册并完善好公司账号、法定代表人账号及个人账号的相关基本信息资料并申请验证后,由授权人携带办理信息库入库审核及(CA)数字证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或联系平台通过其他方式办理:

办理信息库入库审核及(CA)数字证书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扫描件);

2)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扫描件);

3)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4)印章采集页(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数字(CA)认证→印章采集页模板);

5)办理CA授权委托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

6)平台使用诚信承诺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诚信承诺书);

7)必需授权委托人本人办理此相关事宜(如遇不符将不予办理);

8)办理CA详细资料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CA数字认证】;

9)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的具体规定,按照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规定为准。

现场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56号(呼铁党校南侧),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平台联系电话:15661034230、15661264230

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每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基本账户汇款

招标代理公司账户: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1309020169231

开户银行代码:102100000136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外支行

注:须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名称(简写)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上发布,投标人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准,不需携带原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人: 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

址: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 4 号

人: 杨光

话: 0471-596795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呼和浩特市海东路劳动花园小区2号楼五单元502

人: 李妍君

话: 15147106782

电子邮件: 375809578@qq.com

公告说明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流程电子招标的规定,拟报名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电子报名投标。

首次电子报名投标的单位,按下述步骤进行电子报名投标

1、登陆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nmgxh.86ztb.com】

2、单位、法人代表、工作人员注册:【单位免费注册】【个人免费注册】,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3、数字认证:可到指定地点现场认证、也可在网上电子认证(方法附后);

4、单位给工作人员个人授权:用单位账号密码登录>基本信息>把法人代表的账号放在【法人代表】的位置上;到【工作授权】处,给工作人员授权(建议授“全权中”);

5、报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个人登录】>【去单位】>【投标报名】 >报名;

6、投标:报名通过的单位,在单位空间的【急办事项】处接收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云采供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CA数字认证方法】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电子招标: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nmgxh.86ztb.com】
单位工作账号bjhsjj_1单位工作账号hhhtsgpsfwzx

交易平台注册:15661034230  /(电子招标投标的注册事项问答)  
交易数字认证:15661034230  /(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事项问答) 
交易平台招标:15661264230  /(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事项问答) 
交易平台投标:15661264230  /(电子招标投标的交易中心公共服务事项问答) 
电子招标投标的数字认证:首页右上角【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办理CA】手册
QQ服务 :3281377621、1534305764 

电子邮箱:1534305764@qq.com
现场办公:内蒙古招标采购协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56号(呼铁党校南侧)】

单位名称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姜伟法人代表/
联系人李妍君联系人/
电话15147106782电话15389821697
电子邮件375809578@qq.com电子邮件1479787438@QQ.com
地址(邮编)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5幢601-607室(德胜园区)(100088)地址(邮编)中国
公示文件: 公告313.pdf   
附件: 公告313   
电子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 2023-09-20 10:45至2023-09-27 17:30 购买标书截止时间 2023-09-28 17:30 报名通过,在此时间前购买标书,能在单位空间收到电子招标文件。
2 每单位最多可以投 2个(共 2个) 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2023-10-10 09:30 电子开标时间:2023-10-10 09:30
3 每单位最多可以中 1个(共 2个) 投标书解密截止时间 2023-10-10 10:00 可唱标时间:2023-10-10 10:00
4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通过,在单位空间自动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报名应提交(上传)的证明文件、资料、证书、证件:
NO 名称 选择 备注或说明
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 开户许可证
3 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 被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6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 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9 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0 1标段提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
11 2标段提供相关监管平台备案的登记备案页截图(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相关部门颁发的符合呼和浩特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条件的备案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含)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的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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