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设施安装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设施安装工程设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整合重组领导小组2023年第4次专题会会议纪要【2023】第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自治区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出的建设要求,为了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各城市主城区以外的县城、郊区、一定规模的重点乡镇及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沿途的充电桩建设任务,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和更加合理有效的进行规划布局,保证和提高设备的安全适用性,方便群众生活,在内蒙古交通集团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集团公司自身条件、经营管理和盈利要求等因素,对充电桩布设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本期工程建设范围为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鄂尔多斯、赤峰五市,覆盖范围以旗县主城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为主,共计建设700个快充枪、2600个慢充枪。
2.2 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设施安装工程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CDZSJ。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设计相关工作的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本项目全部工程设计、施工阶段的所有设计服务等。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各阶段的审批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设计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联合体内部不受限)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本次招标采用实行电子在线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8日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在线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2获取招标文件流程
5.2.1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主体免费注册】注册公司账号、【个人免费注册】注册法人账号及个人账号)→最新采购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我要报名】 →编辑报名文件: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检查确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人登录个人账号在单位空间急办事项中接收并上传标书费支付凭证→待审核通过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需要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文件(以下资料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能体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方式彩色扫描件。
5.2.2 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5.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费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招标文件费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标段编号。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收款单位: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新城区支行
账 号:1500 1706 6320 5250 1485
行 号:1051 9107 1081
5.3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首先请用户先注册并完善好公司账号、法人账号及个人账号的相关基本信息资料并申请验证后,由授权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现场办理信息库入库审核及(CA)数字证书或联系平台邮寄至办理地址由工作人员办理后寄回:
营业执照(原件或扫描件);
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扫描件);
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印章采集页(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数字(CA)认证→印章采集页模板);
办理CA授权委托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
平台使用诚信承诺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诚信承诺书);
注:必需授权委托人本人办理此相关事宜(如遇不符将不予办理)
办理CA详细资料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CA数字认证】
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的具体规定,按照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规定为准!
平台联系电话:15661034230、15661264230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铁路党校南楼内蒙古招标采购协会,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5.4 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相关要求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办理相关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人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投标单位账号完成提交。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30。
6.4 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9:30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6.5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电 话:18686015553
联 系 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电 话:18100471101
联 系 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