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左旗Y413线察素齐-讨合气-兰灿(K3+900-K7+978)道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MHY-2025-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土左旗Y413线察素齐-讨合气-兰灿(K3+900-K7+978)道路养护工程(项目名称)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土左旗Y413线察素齐-讨合气-兰灿(K3+900-K7+978)道路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土左交字[2025]37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讨合气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其它资金,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项目概况、标准:
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于讨合气村北水泥路,起点桩号为K3+390路线向南经讨合气村,向东沿旧路布线止于兰灿村平交路口处,终点桩号为K7+978,路线全长 4.078 公里。本项目为养护工程,平纵面维持现有标准,仅对路面进行养护作业。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的标准。路基宽度7米,路面宽度6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全线路面工程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所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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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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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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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左旗Y413线察素齐-讨合气-兰灿(K3+900-K7+978)道路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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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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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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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计划工期:2025年05月03日开工,2025年07月31日交工,工期共计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中的任意一项: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
(3)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
(4)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路基路面、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2 近5年(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或养护工程项目。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1)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5日17:00(北京时间),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在线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招标文件费,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招标文件流程
4.2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主体免费注册】注册公司账号、【个人免费注册】注册法人账号及个人账号)→最新采购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我要报名】→编辑报名文件: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检查确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人登录个人账号在单位空间急办事项中接收并上传标书费支付凭证→待审核通过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文件: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彩色扫描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
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3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办理CA详细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平台联系电话:15661034230,15661264230
地址:呼伦贝尔北路铁路党校南楼南侧内蒙古招标采购协会,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投标单位账号完成提交。
5.3逾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4解密方式及相关事宜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5年04月29日9:30-10:00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4)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7、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价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讨合气村民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讨合气村
电话:13947152969
联系人:冯利新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东方银座1号楼10层
电话:0471-3122168
联系人:霍怡冰
监督机构: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
电话:0471-8113460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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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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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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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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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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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资格中的任意一项: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
(3)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
(4)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路基路面、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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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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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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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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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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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或养护工程项目。新成立不足1年(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计算)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业绩,如没有可不提供;
注: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同时提供)复印件。同时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 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除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还应提供具体的查询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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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业绩。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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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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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财务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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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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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5年1月之后(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计算)新成立的企业不适用本条款。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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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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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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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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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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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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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即无在岗项目),出具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4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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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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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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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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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4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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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所列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3.(根据《建办市函【2019】92 号》第一条的规定,以下六类人员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但需提供其符合下列情况的证明资料。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初步评审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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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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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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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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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上一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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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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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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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实质性内容、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8)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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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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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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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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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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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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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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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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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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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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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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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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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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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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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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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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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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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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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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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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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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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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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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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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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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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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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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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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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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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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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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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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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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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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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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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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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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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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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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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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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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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8-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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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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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创建品质工程、落实农(牧)民工工资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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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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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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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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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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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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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构成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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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分值构成:
(1)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5分;
(2)业绩,满分10分;
(3)信誉,满分15分;
(4)财务能力,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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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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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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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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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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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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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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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当多个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得分相同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总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当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总分得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1)至(9)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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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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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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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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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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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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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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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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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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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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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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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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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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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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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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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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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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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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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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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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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的得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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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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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业绩、信誉、财务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对通过详细评审的前3名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 (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 项 (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 项 (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 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5.1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5.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5.1.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 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