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审计、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入围询比采购
已由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
以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纪要 2025-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AMXAZB2025-1
2、项目名称: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审计、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入围询比采购
3、采购方式:询比招标
4、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 入围供应商数量
1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询比采购 招标代理服务 按照排名顺序选定5名供应商
2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询比采购 造价咨询服务 按照排名顺序选定5名供应商
3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工程审计服务机构入围询比采购 工程审计服务 按照排名顺序选定5名供应商
4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入围询比采购 财务竣工决算服务 按照排名顺序选定5名供应商
5、采购方式:采用入围方式
8、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服务期限:2年。
1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 1 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将按开、评标顺序依次推荐5名入围供应商,如投标人已在一个标段中被推荐入围供应商,则后续标段将不再被推荐其为入围供应商。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2招标范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包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须附注册造价师证原件扫描件;上述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相关证明材料)
包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须附注册造价师证原件扫描件;上述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相关证明材料)
包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上述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相关证明材料)。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包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须附注册造价师证原件扫描件;上述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相关证明材料)
包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须附注册造价师证原件扫描件;上述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相关证明材料)
包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上述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相关证明材料)。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2 09:00
至
2025-07-0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15 09:00:00
,地点为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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