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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给予徐永平、马九秋、李红、王晖四名评审专家警告的函
发布时间: 2017-06-13

(深财购函〔2017〕1292号)

 

徐永平、马九秋、李红、王晖:

 

  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三乱整治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6126888)的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因徐永平、马九秋、李红、王晖四名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深圳市城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同类项目业绩的评审过程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没有履行客观、公正的评审义务,被投标人提出质疑,且被证实评审工作存在明显错误,影响了中标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我委对上述五名评审专家给予警告处理,并在评审专家网络管理平台予以通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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